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海口市迎接国家“双创”工作要求,以及海南省教育厅文件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》(琼教体【2017】15号)的精神,结合学院有关新学期开学工作会议的安排,为了消除安全隐患,保持教学、办公等区域清洁整齐,畅通消防通道,进一步加大学院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,全面净化、美化校园,学院决定开展全面清理教学、办公等区域废弃杂物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区域及内容
行政楼、教学楼、实训楼、图书馆、体育馆与运动场及看台、学术交流中心、汽车实训基地等区域报废的物品、不需要的杂物等。
二、责任部门及其责任区域
根据“所属所管”及“所用所管” 原则,结合相关部门、单位工作职责,划分本次活动的责任部门、单位及责任区域(见附件)
三、活动要求及时间安排
1.拟淘汰的设备和家具先制表做好记录,必要时拍照留底,由使用部门、单位商计财处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报废手续;
2.实验危化废弃物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;
3.请各责任部门、单位组织人员,于2月27日(周一)起至3月3日(周五)将废弃物品(非实验危化废弃物),搬到室外的通道,但不得堵住通道;
4.现存放在室外公共区域的有用物品,请所属部门、单位收拾
到室内或妥善放置好,以免被学院视为无用或无主物品而清运走。行政楼、教学楼、实训楼、图书馆、体育馆与运动场及看台、学术交流中心、汽车实训基地等楼宇走廊、楼梯下禁止存放物品;
5.学院将于3月4日(周六)进行集中清运办公区域废弃杂物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后勤处负责本次清理教学、办公等区域废弃杂物活动的统筹工作。
2.各部门、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教职员工,彻底清理所属区域废弃杂物及参加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,确保“人员、任务、时间、效果”四落实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清理教学、办公等区域废弃杂物责任部门、单位及其责任区域》
后勤处
2017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