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5月17日上午,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开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2次集中学习,会议由吴育强支部书记主持,陈修焕副院长出席会议。
会议通过党员领读的方式,逐条领读学习了第六章至第十章的内容,包括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、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、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、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、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、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。